发改委通报违规收取考评费等6起涉企乱收费典型案件
中国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6年12月15日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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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5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为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于降低企业成本的要求,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在全国部署开展涉企收费检查。15日,发改委通报6起涉企乱收费典型案件。
一、安徽省港口协会违规收取考评费
安徽省港口协会依据国家和交通系统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的有关规定,组织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并按二级达标企业3-5万元,三级达标企业2-3万元的标准收取费用。2015年,收取相关企业考评费8.2万元,违反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关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中不得收取费用”等文件的规定,属于自立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8.2万元,并罚款4.1万元。
二、陕西西安市产籍产权管理中心违规利用档案收费
西安市产籍产权管理中心违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关于取消档案部门利用档案收费的规定,继续利用档案收取建设用地单位和相关权利人查档费。2014年至2015年8月共违规收取54.64万元。西安市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中心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54.64万元。
三、海南省道路运输局擅自设立行政许可前置条件违规收取公车公营保证金
2009年1月至2016年5月,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在定线旅游客运经营行政许可过程中,把缴纳公车公营保证金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共计收取8家中标企业旅游客运公车公营保证金1.469亿元,违反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推进旅游客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的相关规定,多收取保证金5840万元;在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过程中,把缴纳公车公营保证金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违规对25家营运公司收取公车公营保证金3431万元。目前,海南省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该局将多收的9271万元全部退还相关企业。
四、湖北省恩施州人社局转嫁医保刷卡平台服务费
2007年3月,湖北省恩施州人社局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后者负责全州医保卡刷卡平台的建设与维护。2014年10月平台建设验收完工,试运行一年至2015年10月,双方未明确约定后期维护费的承担问题。自2015年10月起,东软公司向恩施州各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收取医保卡刷卡平台服务费,违反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管理的通知》(财综函[2011]14号)关于“电子政务平台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应免费向企业、个人和社会开放”的规定。湖北省价格主管部门纠正了东软公司向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改由恩施州人社局向东软公司支付。
五、福建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规多收费
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厦门唯一有处置医疗垃圾资质的企业,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关于厦门市医疗垃圾采取集中处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医疗垃圾专用包装容器由承担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的单位无偿提供,不另行收费。但该公司向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废物包装物并收费合计37.8万元。另外,该公司违反《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第三类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最高标准为3.9元/公斤”的规定,以4元-6.5元/公斤不等的标准向企业收取“工业废物处置费”,合计多收费46万元。厦门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83.8万元;没收逾期未退的3085元,并罚款377万元。
六、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违规收取执业药师注册费
执业药师注册费属于政府定价项目。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广东省执业药师协会承接执业药师注册职能的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的执业药师注册职能转移至广东省执业药师协会。但“注册中心”在职能转移后,仍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4日收取执业药师注册费,共计505.8万元,属于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其退还违法所得505.8万元,未按要求退还的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