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欧博abg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统一登记系统)将提供全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和查询服务。现在,让我们一起熟悉统一登记系统,了解如何开展登记和查询吧。
一、动产和权利担保为何要统一登记和查询?
动产和权利担保进行统一登记和查询,是从制度上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动产和相关权利信息,提升给企业担保融资的意愿。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登记系统,提供电子化的统一登记和查询,是优化我国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纳入我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有哪些?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2.应收账款质押;
3.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
4.融资租赁;
5.保理;
6.所有权保留;
7.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
不包括机动车抵押、船舶抵押、航空器抵押、债券质押、基金份额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
三、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是什么?
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是通过互联网7×24小时为市场主体提供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和查询服务的电子系统。网址是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
四、统一登记系统的特点?
1.统一登记系统基于互联网运行,具有全国集中统一的数据库;
2.当事人自主操作办理登记、查询,登记一经完成即刻生效;
3.以担保人名称为检索标准,统一查询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
4.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五、如何在统一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与查询?
登记:注册成为统一登记系统用户,登录系统,如实填写担保权人身份识别信息、担保人身份识别信息和担保财产的描述信息。登记在线填写完成后,统一登记系统将出具记载了上述信息的登记证明文件。
查询:注册成为统一登记系统用户,登录系统,输入担保人的法定注册名称,担保人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到担保人在统一登记系统中的所有正在公示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统一登记系统可以提供一份查询证明,证明在某个时点,统一登记系统的查询结果。
六、登记系统由谁办理?
登记由担保权人办理。担保权人办理登记的,应当与担保人就登记内容达成一致。担保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在完成登记后,应将相关登记信息告知委托人。
七、办理登记和查询是否收费?
目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复,对应收账款登记服务收取费用,其中,初始登记和展期登记每件30元/年,变更登记和异议登记每件10元。查询不收费,其余登记服务目前暂不收费。
八、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如何变更、注销?
当事人于2021年1月1日之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的,如需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应在统一登记系统中办理补录登记后再进行变更或注销登记。补录登记不影响原登记的登记时间和登记效力,补录登记内容与原登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登记内容为准。变更、注销登记内容以当事人在统一登记系统中登记的内容为准。
九、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登记信息如何查询?
新增登记查询。当事人查询2021年1月1日后的新增四类动产抵押登记,以及历史登记的变更、注销信息,应当在统一登记系统查询,统一登记系统是唯一查询渠道。
历史登记查询。当事人查询历史登记信息的,按照历史登记数据处理方案相关安排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统一登记系统查询。
过渡期满后查询。过渡期(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满后,对于已补录的历史登记,当事人可以在统一登记系统查询;对于未补录的历史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统一登记系统原则上不再提供查询服务,当事人可以向征信中心申请相关电子化登记信息的离线查询。统一登记系统可以视市场需要适当延长历史登记信息的在线查询期限。
十、历史登记数据的处理方案具体如何?
1.对于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的历史登记信息,2020年12月20日前发生且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统一登记系统自2021年1月1日起提供在线查询服务;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生且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统一登记系统自2021年1月11日起提供在线查询服务。
2.其他动产抵押登记数据。未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的历史登记信息,过渡期内仍由抵押人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查询服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步开展历史纸质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电子化工作,电子化数据全部移交统一登记系统后,当事人可以在统一登记系统在线查询。具体开放查询时间将在统一登记系统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