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欧博百家乐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
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省、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体部署,助推我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助力“三市”建设和追赶超越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全面实施《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不断深化《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着眼打造“支持政策优、保障措施强、行政审批快、办事效率高”的一流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制定改革措施,明确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不断强化措施,精准施策发力,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市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水平和全省一流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持续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不断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办理涉税事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法定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简易注销,有效解决“入市容易退市难”问题。2018年,基本实现(70%以上)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开办事项,2019年,巩固提升(90%)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开办事项,2020年,全面实现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开办各项事项。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全流程改革,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四项改革举措,整合优化办理流程,逐步实现政府投资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58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38个工作日。2018年底前,社会投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底前,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和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20个工作日;2020年底前,全部政府投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达到上述目标。
(三)方便企业获得电力。落实国家压缩用电报装时限要求,2018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平均报装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1个工作日;2019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平均报装时限压缩至13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2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0个工作日;2020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平均报装时限压缩至11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0个工作日(以上时间均指供电企业办理时间,不包括客户内部电气施工时间)。
(四)方便企业获得供水、燃气。坚持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供水方面:2018年,中心城区(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45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5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2019年,中心城区(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45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3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2020年,中心城区(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3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3件。县城供水(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5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2019年,报装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4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2020年,报装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4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3件。供气方面:2018年,报建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中心城区20个工作日,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内40个工作日,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外60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4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2019年,报建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中心城区20个工作日,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内40个工作日,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外60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3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2020年,报建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中心城区20个工作日,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内40个工作日,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外60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2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3件。
(五)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在企业、群众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对不动产登记事项实行分类办理。2018年,基本实现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2019年,全面实现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2020年,巩固提升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各项事项,实现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引导商业银行简化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优化信用评价模型,合理设定授信条件,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持续扩大信贷供给,做到2018年统筹协调、2019年基本保障、2020年全面实现“两增两控”目标。“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水平。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实现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七)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对接纳税人需求,缩减纳税次数,压缩办税时间,简化优惠办理,优化税后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积极推广网上税务局,网上税务局可办事项2018年增加至285项,2019年增加至320项,2020年增加至350项。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2018年提高到97%,2019 年提高到98%,2020年提高到99%。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2018年缩短至0.4小时,2019年缩短至0.35小时,2020年缩短至0.3小时。出口退(免)税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2018年分别压缩至4个、8个、11个工作日,2019年分别压缩至3个、7个、10个工作日,2020年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
(八)优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引导外贸企业积极使用“单一窗口”申报业务,报关报检覆盖率2018年突破70%、2019 年达到90%、2020年实现全覆盖。创新通关监管模式,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2018年海关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从2018年开始,商务部门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在企业提交最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场办结,而后补齐其他相关资料。
(九)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税费、要素、用工、物流等成本显著下降。2018年,全市实现降低企业成本25.75亿元;2019年,全市实现降低企业成本13.58亿元;2020年,全市实现降低企业成本14.78亿元。
三、主要措施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
1. 实行企业名称当场核准。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申请人自主选择企业名称,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市工商局负责)
2. 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对接中省“多证合一”整合目录,对符合登记、备案性质且运行情况良好,继续推行;若不符合登记、备案性质,及时规范完善,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工商局牵头,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级备案事项被整合部门配合)
3. 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学习借鉴陕西自贸区商事制度改革经验,积极对接做好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全面实施“双随机”抽查,实现“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市政府办、市编办、市工商局、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4. 打破印章刻制行业垄断。将具有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全部纳入公安印章管理系统,原则上一个县区要设立1至2家公章刻制企业,今后每递增市场主体3000家为一档次可批准增设1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完善公章刻制即时自动备案机制,在市、县(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公章刻制窗口,压缩刻制时间,减少中间环节和收费。从2019年7月开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刻制公章服务。(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5. 加强各部门间信息的实时共享。利用省市数据共享交换系统,2018年10月底前,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认,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及时解决信息共享不全、不准、不及时等问题。(市信息办、市发改委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等配合)
6. 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坚持“便利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原则基础上,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取消清算组备案环节,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无需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在企业登记时向企业发放涉税事项告知书,提醒企业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宜。2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申请,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市工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配合)
7. 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市人社局负责)
(二)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8. 研究制定《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2018年10月,草拟《实施细则》,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市建规局牵头,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旅发委、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9. 清理规范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不再将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保证金、押金、建筑业工伤保险证明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等作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办理条件。(市建规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0. 建立“汉中市互联网+政务平台”系统。按照中、省统一要求建立完善横向纵向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互联网+政务平台。2019年底前,实行一站式申报、同步评审、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实现各部门、各环节环环相扣、互相协作,审批留痕,时限留痕,可咨询,可监管,可考核。(市编办、市信息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1. 出台相关政策措施。2018年底前,研究制定预审服务、多评合审、多图联审等工作制度,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时增效奠定基础。(市建规局牵头,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2. 2019年底前,全面推行审批告知承诺制,研究确定适用范围和加强监督检查的措施,对技术性较强的事项,探索实行“标准+承诺+事后监管”的管理方式,由市场主体承诺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工程建设。(市建规局牵头,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3. 2019年6月底前,进一步整合优化全市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梳理,优化审批流程,建立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程序和管理体系。(市建规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三)方便企业获得电力
14. 优化办理流程。整合电力企业内部办理流程,健全“一站式”办公,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2018年底前,全市选取1个县(区)开展先行试点并形成经验向全市推广。(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级电力企业负责)
15. 完善“互联网+服务”手段。2018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2019年,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客户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市发改委牵头,各级电力企业负责)
(四)方便企业获得供水、燃气
16. 取消不必要前置事项。2018 年底前,对涉及企业办理水、气报装前置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明确必须办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并形成清单,向社会公布。(市住管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建规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各级供水、燃气企业负责)
17. 规范经营管理。2018年底前,出台规范性文件,坚决取消并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贯彻落实《陕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水、气特许经营。(市住管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建规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各级供水、燃气企业负责)
18. 优化行政许可办理环节。2018年底前,对施工涉及的规划、市政、城管、交警等部门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审批办理时限由24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到2020年,进一步将并联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市住管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建规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各级供水、燃气企业负责)。
(五)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
19. 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以“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要求为标准,推动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房屋征收、公安等部门实现信息资源互认共享。2018年底前,全面做好对接全省信息平台办理登记业务、完成不动产交易、缴税与登记信息的交换共享,实现全网办理。2019年基本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与登记业务的一厅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市国土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0. 规范登记申请,优化工作流程。采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模式,创新不动产登记受理和审核方式,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向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相关部门提供便捷、顺畅的登记信息共享和登记资料查询服务。2018年底,全面实现压缩办理时限的工作目标。(市国土局牵头,市住管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六)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21. 努力降低各类成本费用。2018年,严格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工作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2019 年,完成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 汉中银监分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不断强化产品创新。2019年,基本实现信用贷款、“两权”抵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年审贷”“税信助贷”等信贷产品有效服务小微企业。(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汉中银监分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市资信融资担保公司在全市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形成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2018年8月底,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县域全面覆盖,2019年、2020年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持续增长。(市财政局牵头,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负责)
24. 提升信贷服务水平。2018年,探索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合理设定授信条件,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发放流程。2019年,提高商业银行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新渠道受理企业申贷业务的比重,增强信贷服务便利度。2018年至2020年,不断引导小微信贷业务审批权逐步下放。(汉中银监分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25. 压缩办税时间。大力实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尝试委托第三方办税,逐步推进“以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和社会专业服务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推行全国统一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市税务局负责)
26. 积极推广网上税务局。实现纳税人申报、缴税、发票领用和代开、证明开具、税收优惠办理等绝大部分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加强网上税务局业务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提高稳定性。完善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实现网上税务局操作使用问题远程解决。在办税服务厅开辟网上税务局体验区和自助办税区,加强办税辅导,为纳税人使用网上税务局提供软、硬件环境。(市税务局负责)
27. 持续优化涉税事项办理。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再重复采集。税种认定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企业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由税务机关当场受理,即时办结。(市税务局负责)
28. 减化优惠办理。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逐步推行电子化备案,基本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简化对外支付备案程序,落实境外投资者递延纳税政策。逐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范围。(市税务局负责)
29. 优化税后流程。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监督,规范及减并税务检查。对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压缩退税办结时限,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逐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范围。(市税务局负责)
(八)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30. 提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理时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在企业提交最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场办结,而后补齐其他相关资料。(市商务局负责)
31. 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采取预约办理退税。在全市出口企业中实行个性化服务,积极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采取预约办理退税,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市税务局负责)
32. 加强口岸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汉中海关的设立,持续加强口岸建设,与省口岸办、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安海关和自贸区保持常态化对接协作,缩短进出口通关时间,降低通关费用,利用自贸区的平台,着力打造汉中陆路口岸和航空口岸。(市政府办、市政府口岸办、原汉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优化外汇业务管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负责)
34. 对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国民待遇,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对外籍华人可以一次办理五年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或五年有效期居留许可。(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外侨办按分工负责)
(九)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35. 开展减税降费行动。坚持收费项目清单制管理和公示制度,降低企业非税负担,持续开展减税降费行动。加大降费和收费清理力度,坚持收费项目清单制管理和公示制度,降低企业非税负担,严格落实中省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项政策,确保2018年底实现省级涉及“零收费”目标。(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按分工负责)
36. 严格涉企保证金清单制管理。严格执行《陕西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结合实际,制定公布《汉中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取消市级以下政府及部门违规设立的各类保证金。(市工信委、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37.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奖励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印发的《汉中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区县部门及时兑现人才引进和培育奖励,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在薪酬待遇、生活补贴、住房保障等方面按标准给予支持。(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8. 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2018年扩大全市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力争达到35亿千瓦时,利用谷段低电价政策支持“煤改电”发展,培育售电公司、电采暖用户等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市发改委负责)
39. 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快褒河物流园区等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推进各县区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步伐,着力构建覆盖全市的交通物流网络,全面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运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物流数据开放共享。(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按分工负责)
40. 积极推进物流业降税清费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安排部署,做好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公安交警推动道路货运车辆年检和年审合并;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境内一级收费公路通行费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实现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抵扣;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甩挂运输、农村物流、零担运输试点项目建设。(市交通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按分工负责)
41.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按分工负责)
42. 加大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工作力度。拖欠企业的工程款和物资采购款,市县区政府2019年底前偿还到位。(市财政局、市住管局、市建规局、市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设计、市级负责、县级落实”原则,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各项措施落地生效,迅速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本地、本行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按照全市总体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谋划,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具体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加大推进力度,下力解决好本县区本系统本部门营商环境的“痛点” “堵点” “难点”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分工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月分析、季通报、半年总结点评”和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市县(区)、部门之间密切协同配合,有力推进工作落实。坚持以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为导向,以精简环节、精简时间、精简费用、增加透明度为重点,不断深化细化工作方案。坚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为核心,聚焦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获得水电气、办理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纳税、跨境贸易、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重点环节,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贴身、更贴心的定制服务。(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分工负责)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实施《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着力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不断学习总结“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改革经验,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市级和各县区均组建行政审批服务机构。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清理工作力度,规范中介运行程序。梳理编制“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市编办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分工负责)
(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尽快建成市级政务信息共享应用“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打破各系统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各部门间的实时信息交互,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强化部门间信用信息规整以及联合惩戒,将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接入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成“上联省级平台、横联部门系统、纵贯所属县区”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实现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办理,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市政务公开办、市信息办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五)优化治安环境。深入实施全省公安系统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做好涉企经济案件侦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破坏投资环境等不法行为,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市场秩序的新变化。坚持快捷高效、提升服务质量,严打涉企犯罪,提供安全保障,加强警企协作沟通,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市公安局、市住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六)加强督查调研问效。加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各牵头部门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市、县政府督查室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和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县区、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对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并通过告知、通报、督办三种方式力促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奖惩机制,引入“三项机制”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敷衍塞责、组织实施不力、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开通投诉举报热线和网上投诉举报平台,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并严肃问责。(市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考核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七)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开辟宣传专栏、举办专家访谈等形式多方式、多角度宣传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企业群众充分了解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信息办、市级“八办四组”牵头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附件:1.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2.汉中市市级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1:
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简化企业开办与注销程序)
项目 具体指标 我省平均水平 我省最优水平 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简化企业开办与注销程序 简化 企业 开办 办理环节数(个) 6.3 5 6 6 6 牵头单位:
市工商局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
市税务局
办理时间(工作日)
10.3
3
3
(70%实现)
3
(90%实现)
3
(100%实现)
申请材料件数(个)
23.5
13
21
18
18
简化
企业
注销
办理环节数(个)
5
5
4
4
4
办理时间(工作日)
4.2
1.8
2
2
2
申请材料件数(个)
7
7
5
5
5
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项目 具体指标 我省平均水平 我省最优水平 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实际所花总时间(日) 523 396 政府投资的审批类项目 实际所花总时间(工作日) / 120 120 牵头单位:
市建规局
成员单位:
市发改委
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市文物局
市气象局
市地震局
市人防办
市消防支队
等部门
政府部门审批所花时间(工作日)
/
58
58
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及备案所用时间(工作日)
/
与行政审批并行推进,在实际所用总时限内完成所有事项。
政府部门审批所花时间(日)
226
/
实际办理事项数
/
47
47
中介服务所花时间(日)
232
/
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项目
实际所花总时间(工作日)
120
120
90
政府部门审批所花时间(工作日)
58
38
38
实际办理事项数(项)
43
/
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及备案所用时间(工作日)
与行政审批并行推进,在实际所用总时限内完成所有事项。
实际办理事项数
26
26
26
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方便企业获得电力)
项目 具体指标 我省 平均 水平 我省 最优 水平 三年行动计划(含施工) 责任单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方便
企业
获得
电力
供电
(低压)
办理环节数(个)
4
4
3
3
2
牵头
单位:市发改委
成员单位:
国网汉中供电公司
地电汉中供电分公司
办理时间
(含施工审批时间)(个工作日)4
3.55
15
13
11
申请材料件数(个)
7
3
5
4
3
发生中介环节数(个)
0
0
0
0
0
政府审批事项个数(个)
3
/
2
2
2
供电
(高压)
办理环节数(个)
5
5
4
4
4
办理时间
(含施工审批时间)(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61.8
高压双电源:72.2
高压单电源:35
高压双电源:50
高压单电源:35,
高压双电源:51
高压单电源:32,高压双电源:50
高压单电源:30,高压双电源:50
申请材料件数(个)
7
5
5
5
4
发生中介环节数(个)
0
0
0
0
0
政府审批事项个数(个)
4
/
2
2
2
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方便企业获得水气)
项目 具体指标 我省 平均 水平 三年行动计划(含施工) 责任单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方便
企业
获得
水
气
供水
办理环节数(个)
6.6
5
中心城区:3,县城4
中心城区:3,县城4
牵头单位:
市住管局、市水利局
成员单位: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陕西水务集团大河坎水厂、各县区供水企业;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陕西新希望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城固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西乡县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宁强县中烨天然气有限公司、宁强旭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办理时间
(含施工审批时间)(个工作日)/
中心城区45个工作日县城15个工作日
中心城区45个工作日县城15个工作日
中心城区40个工作日县城1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件数(个)
5.2
4
4
3
发生中介环节数(个)
1.4
0
0
0
政府审批事项个数(个)
3.2
2
2
2
供气
办理环节数(个)
6.25
4
3
2
用气报建办理时间
(工作日)
/
5
5
5
施工时间(个工作日)
/
中心城区20,县城距中
压管道1km范围内40,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外60中心城区20,县城距中
压管道1km范围内40,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外60中心城区20,县城距中
压管道1km范围内40,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外60申请材料件数(个)
4.3
4
4
3
发生中介环节数(个)
0
0
0
0
政府审批事项个数(个)
3.2
3
2
2
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
项目 具体指标 我省平均水平 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方 非 办理环节数(个) 9.64 8 8 8 牵头单位: 市国土局 成员单位: 市住管局 市税务局 办理时间(工作日) 8.46 5 5 5 办理成本(元) 550 550 550 550 申请材料件数(个) 17.5 15 15 15 发生中介环节数(个) 0 0 0 0 中介服务花费(元) 0 0 0 0 住 办理环节数(个) 9.64 8 8 8 办理时间(工作日) 8.46 5 5 5 办理成本(元) 80 80 80 80 申请材料件数(个) 17.5 15 15 15 发生中介环节数(个) 0 0 0 0 中介服务花费(元) 0 0 0 0
便
企
业
办
理
不
动
产
登
记
住
宅
类
宅
类
备注: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18年20个工作日办结、2019年15个工作日办结
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项目 具体指标 我市平均水平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责任单位 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规模类 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万户) 0.9428 >上年同期水平 >上年同期水平 >上年同期水平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汉中银监分局 成员单位: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 增幅(%) 14.00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亿元) 182.50 增速>各项贷款同比增速 增速>各项贷款同比增速 增速>各项贷款同比增速 增幅(%) 18.50 难度类 办理时间(工作日) — 较上年压缩8%以上 较上年压缩8%以上 较上年压缩8%以上 成本类 综合成本(元) — ≤上年同期水平 ≤上年同期水平 ≤上年同期水平 政府性担保费率(%) — ≤1.5% ≤1.5% ≤1.5% 质量类 不良贷款率(%) — 较上年下降 较上年下降 较上年下降 增幅(%) — 备注:1.优化办理时间指随不动产抵押、资产评估、公证办理等手续的简化实现贷款办理环节上的不断优化。
2.降低综合成本:(1)推动押品评估、抵押登记、债权公证等涉及小微企业贷款的中介服务和行政性服务收费稳步下降,将由此节约的银行业务成本转化并让利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下降;(2)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物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项目 具体指标 我省平均 水平 我省最优水平 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优
化
企
业
纳
税
服
务
简并纳税
申报次数(次)
9
9
8
7
7
牵头单位:
市税务局
网上
税务局可办事项(项)
285
285
285
320
350
压缩出口退(免)税办理天数
(工作日)
10.4
7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4
8
11
3
7
10
2
6
8
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项目 具体指标 我省平均水平 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单证办理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当场办结
当场办结
当场办结
当场办结
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
成员单位:
市政府口岸办、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经合局、市税务局、原汉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报关报检覆盖率
30%
70%
90%
100%
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项目 具体指标 2017年全省降成本情况 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降
低
企
业
运
行
成
本
税费负担(亿元)
277
/
/
/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成员单位:
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住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编办、市金融办、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信息办、市税务局、汉中银监分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融资成本(亿元)
/
/
/
/
人工成本(亿元)
26.35
/
/
/
用能成本(亿元)
25
/
/
/
物流成本(亿元)
40.5
/
/
/
合计(亿元)
368.85
25.75
13.58
14.78
附件2:
汉中市市级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任务
序号
单位
工作职责
目标任务
1
市纪委(监委)
配合完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
1、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监督执纪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有效开展工作。
2
市委办公室
牵头完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
1.及时转办、督办省委、市委领导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指示、批示。
3
市编办
配合完成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监测评价行动、专项督查行动年度任务。
1、
承接落实好中省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持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4、贯彻落实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
4
市政府办公室
牵头完成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年度任务;配合完
成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监测评价行动、专项督查行动年度任务。1、市金融办加强与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汉中银监分局的协调,组织引导商业银行完成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年度任务;协助市财政局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县域全覆盖;
确保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5%。2、发挥督查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作用,加大对市级部门和县区各项营商行动的组织领导、政策落实、工作推进、体制机制、专项整治、舆论宣传等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严格问责问效、督促整改问题,推动各项行动完成年度任务。加强协调联动,协同推进和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水平,通过“12345”服务热线和“12315”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平台及市上各类热线加强问题线索收集受理和承办交办,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惩戒工作机制,抓好各类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
3、做好审批制度改革阶段工作的牵头任务;牵头搭建汉中互联网+政务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流程的对接,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实现审批改革全流程的审查意见、审批结果及要件的实时共享,实现“一网通办”;利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产生和报送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记录,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在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内容中设置中介网上服务管理平台,牵头市物价局核定进驻中介服务平台服务收费标准,加大对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压缩项目中介服务时间;在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服务窗口;做好与牵头部门的相关配合工作以及信息报送等。
5
市发改委
牵头完成方便企业获得电力年度任务、牵头完成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年度工作,牵头负责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1、
方便企业获得电力方面。牵头做好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办公室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好用电报装优化检查督导、考核统计等各项牵头工作。2018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1个工作日,低压项目办理环节数压缩为3个,高压项目办理环节数压缩为4个;低压项目、高压项目报装材料数压缩为5件。2019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13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2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0个工作日;低压项目办理环节数压缩为3个,高压项目办理环节数压缩为4个;低压项目报装材料数压缩为4件,高压项目报装材料数压缩为5件。2020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11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0个工作日;低压项目办理环节数压缩为2个,高压项目办理环节数压缩为4个;低压项目报装材料数压缩为3件,高压项目报装材料数压缩为4件。3、做好市发改委涉及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任务;加强抽调联合审批窗口人员审批改革业务培训,建立本部门入驻联合审批工作人员负责工作制;做好与牵头部门的相关配合工作以及信息报送等;牵头电力部门明确并公示市政公用设施服务环节、办理流程、服务时限和服务标准,协调电力部门在施工许可核发同时同步开展电力接驳相关工作。
6
市工信委
配合完成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年度任务。
1、2018年9月底前,会同市财政局对全市涉企保证金清理完毕,建立汉中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公示,并实行常态化公示和年度动态更新。 3、依据市人社局转发2018年度企业工作指导线,结合市属企业实际做好市属企业工资增长审核备案工资。 4、积极建立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园区入驻服务机构。
5、2018年底完成略钢厂、市收获机械总厂、市药材公司改制收尾工作;启动秦汉造纸总厂改制脱困工作。
6、配合市商务局积极开展承接东西部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鼓励和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入驻工业园区。
7、组织企业参加全省企业负担调查培训,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活动。2018年基本完成中省下放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同时各县(区)政府做好“三供一业”接收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分离移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
市教育局
配合完成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年度任务
加强抽调联合审批窗口人员审批改革业务培训,建立本部门入驻联合审批工作人员负责工作制;对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市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做好与牵头部门的相关配合工作以及信息报送等。
8
市科技局
配合完成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年度任务
1、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9
市公安局
配合完成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行动年度任务。
1、印章刻制服务企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6、制定完善非法阻工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为企业报装水电气创造良好环境;打击强揽工程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服务企业发展。配合做好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办公室其他有关事项。
7、加强抽调联合审批窗口人员审批改革业务培训,建立本部门入驻联合审批工作人员负责工作制;对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市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配合牵头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联合验收管理等配套制度性文件。做好与牵头部门的相关配合工作以及信息报送等。
10
市民政局
配合完成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年度任务
1、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贯彻《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检查,规范社会团体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中省部署,持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11
市财政局
配合完成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年度任务。
1、严格执行并利用电视媒体解读《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运用财政税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办发[2018]37号)中降低收费标准以及实施阶段性降低相关费率各项政策,积极宣传各项财税优惠政策。
12
市人社局
配合完成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监测评价行动年度任务
1、
不发生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引发造成严重后果的极端事件。5、牵头负责企业人工成本调查统计。
13
市国土局
牵头完成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年度任务;配合完成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监测评价行动、专项督查行动年度任务。
1、
牵头落实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政策措施,在全市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模式。5、牵头相关部门明确“多规合一”包括的规划目录,做好城市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利用等各行业规划的统筹实施,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全面梳理本地区各类规划基础数据,进一步整合空间图层数据,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在“一张蓝图”上划定各类控制线,形成管理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了的空间规划管理体系;牵头研究推行土地带方案出让制度;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区域评估实施办法,对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或其他特定区域开展区域性评价工作,建立区域性评价工作机制,逐步向社会提供相关区域性评价结果。建立“标准地+承诺制”土地供给模式。加强抽调联合审批窗口人员审批改革业务培训,建立本部门入驻联合审批工作人员负责工作制;对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市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做好与牵头部门的相关配合工作以及信息报送等。
14
市建规局
牵头完成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配合完成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年度任务。
1、9月底前完成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专项调研和《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初稿)》制定工作,10月向社会公布;同步完成《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核办法》,于11月召开改革工作推进会,指导各县区开展改革工作。会同人防、消防部门12月底前完成制定《施工图审查信用评价制度》等工作,确保2019年施工图联合审查机构正常开展业务后定期或随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进行复核抽查。会同相关部门逐步推行四项联合会审机制,建立完善的措施配套政策文件。
2、配合做好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办公室其他有关事项。
15
市
住管局牵头方便企业获得供水、燃气年度任务,配合完成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年度任务
1、做好用水、用气报装任务落实、检查督导、考核统计等各项牵头工作。用水方面:2018年,中心城区(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45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5个,
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2019年,中心城区(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45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3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2020年,中心城区(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3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3件。用气方面:2018年,报建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中心城区20个工作日,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内40个工作日,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外60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4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2019年,报建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中心城区20个工作日,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内40个工作日,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外60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3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2020年,报建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中心城区20个工作日,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内40个工作日,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外60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2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3件;取消不必要前置事项,2018 年底前,对涉及企业办理水气报装前置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明确必须办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并形成清单,向社会公布。规范经营管理,2018年底前,出台规范性文件,坚决取消并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贯彻落实《陕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水气特许经营。优化行政许可办理环节,对施工涉及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审批办理时限由24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到2020年,进一步将并联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配合做好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办公室其他有关事项。在供水、供气报装营商环境测评中保持中等以上位次。16
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完成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年度任务
1、
成立行政审批科,落实工作人员,回收路政、运政、海事全部行政审批事项。17
市农业局
配合完成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年度任务
1、壮大经营主体,落实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各项优惠政策,认定一批市级农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做好农业企业品牌宣传推介。
18
市林业局
配合完成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年度任务
1、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任务,行政审批事项及人员进驻中心或分中心办理。
19
市水利局
配合完成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年度任务
1.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梳理明确,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水保方案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提前介入、多
评合审等举措,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20
市商务局
牵头完成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年度任务,配合完成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年度任务
1、
业务科室设立专门外贸经营者备案的岗位和人员,依据行业管理规定,企业在线提交所需申报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天办结相关单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与工商登记实行“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实现一次性告知,3个工作日内办结。组织开展承接东部和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活动,开展产业对接,寻找切入点及合作点,努力提升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3、全面承接国家“单一窗口”各项应用功能在我市的推广使用,推动中国(陕西)“单一窗口”逐步成为企业面对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主要接入服务平台,落实好“单一窗口”免费申报制度。系统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外贸企业应用覆盖率。
21
市环保局
配合完成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年度任务
1.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2
市统计局
牵头完成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年度任务,配合完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年度任务。
1、完成县域测评大样本框的收集、整理、上报、下发工作。
23
市安监局
配合完成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行动年度任务。
1、
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县区、企业和相关部门执行,并在网上公布实施,凡是取消的审批事项必须立即取消。2、简化安全许可办理程序。以企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为重点,通过提前介入、参与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四项改革举措,整合优化办理流程,大幅压缩投资项目安全许可办理时间,将投资项目安全许可办理时限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努力达到审批便捷、服务高效的目标。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4、全面推行安全监管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转变传统执法检查方式,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
5、规范行政收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规定的考、培收费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收取的安全生产罚没款全部上缴国库。杜绝私设名目乱摊派、乱收费,随意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
6、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任务,行政审批事项及人员进驻中心或分中心办理。配合做好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办公室其他有关事项。
24
市人防办
配合完成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年度任务
1、进一步优化精简审批事项。以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
25
市旅发委
配合完成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年度任务
1、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做好项目前期土地预审阶段的文物资源调查工作。
26
市工商局
牵头完成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年度任务,配合完成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监测评价、专项督查等行动年度任务。
1、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履行好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牵头职责,代政府拟定《汉中市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协调压缩涉税事项、公章刻制、出台进一步提升登记注册效能通知要求,压减工商登记时间,年底前实现3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开办所有环节;扎实推进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年内达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申请。依法公示企业信息,为企业获得贷款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支持;落实外商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改革,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开办程序,配合开展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相关工作。
27
市质监局
配合完成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行动、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年度任务。
1、管径大于等于50mm的天然气管道告知现场办结,管径大于等于50mm的天然气管道使用登记,在取得监督检验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配合做好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办公室其他有关事项。
28
市政府研究室
牵头营商环境调研问效年度任务
市政府研究室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提出政策性建议。针对各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开展跟踪调研问效,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定期编发简报,并按季度、半年、全年拿出调研问效报告。
29
市经合局
配合完成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年度任务。
1、聘请专业机构,对“六大产业”进行深度调研梳理,完善产业招商整体规划,策划包装一批重点产业招商项目。
30
市地震局
配合完成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年度任务
1、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任务,行政审批事项及人员进驻中心或分中心办理。
31
市工商联
配合完成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年度任务
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市和外地开展的招商引资项目推介、经贸交流合作活动;依托外地汉中商会、同乡联谊会、微信群等平台,加强联谊,拓展汉中非公经济对外联络;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新渠道,为民营企业争取金融支持,加强商会及非公企业同政府部门联系交流。
32
市税务局
牵头完成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年度任务,配合完成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监测评价、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等行动年度任务
1.建立工作组织机构、成立工作部门、明确工作人员及职责分工。
2.牵头制定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3.制定专项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税收营商环境。
4.做好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按要求将政策落实到位。
5.配合做好不动产税费收缴工作,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配合市国土局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信息共享;
6.对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出口退(免)税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2018年分别压缩至4个、8个、11 个工作日,2019年分别压缩至3个、7个、10个工作日,2020年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
7.按照协议定期向金融机构提供纳税人信用等级等信息,做到信息互动和共享。
33
汉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配合完成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年度任务
1、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指导企业填写问卷调查,帮助企业规避外贸风险。
34
市气象局
配合完成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年度任务
1.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制作事项办事指南和配套申请材料。
35
人行汉中中心支行
配合完成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年度任务。
1.
强化货币政策引导。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为金融机构提供价格合理、期限灵活的资金支持,保证信贷供应的规模。4、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在真实、合法交易基础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允许企业外汇账户备案和外汇账户开立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在银行一并办理。
36
汉中银监分局
牵头完成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年度任务,配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年度任务。
1、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监测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供需情况,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37
市物价局
配合降低
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年度任务。做好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年度任务配合工作,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坚持收费项目清单制管理和公示制度。
38
国网汉中供电公司、地
电汉中供电分公司配合方便企业获得电力年度行动、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年度任务。
1、
落实中省市压缩用电报装时限要求,2018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1个工作日,低压项目办理环节数压缩为3个,高压项目办理环节数压缩为4个;低压项目、高压项目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5件。2019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13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2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0个工作日;低压项目办理环节数压缩为3个,高压项目办理环节数压缩为4个;低压项目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高压项目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5件。2020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11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0个工作日;低压项目办理环节数压缩为2个,高压项目办理环节数压缩为4个;低压项目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3件,高压项目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以上时间均指供电企业办理时间,不包括客户内部电气施工时间)。2、优化办理流程,整合电力企业内部办理流程,健全“一站式”办公,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
3、完善“互联网+服务”手段,进一步完善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客户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
4、配合做好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办公室其他有关事项。
汉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8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2018年12月底前,将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办理涉税事项压缩至3个工作日,对符合法定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全流程改革,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四项改革举措,整合优化办理流程,逐步实现政府投资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58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38个工作日。2018年底前,社会投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20个工作日。
(三)方便企业获得电力。落实国家压缩用电报装时限要求,2018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平均报装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1个工作日;2019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平均报装时限压缩至13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2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0个工作日;2020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平均报装时限压缩至11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0个工作日(以上时间均指供电企业办理时间,不包括客户内部电气施工时间)。
(四)方便企业获得供水、燃气。坚持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供水方面:2018年,中心城区(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45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5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县城供水(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5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供气方面:2018年,报建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中心城区20个工作日,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内40个工作日,县城距中压管道1km范围外60个工作日,办理环节数压缩为4个,报装材料数均压缩为4件。
(五)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在企业、群众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对不动产登记事项实行分类办理,2018年,基本实现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
(六)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引导商业银行简化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优化信用评价模型,合理设定授信条件,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持续扩大信贷供给,做到2018年统筹协调“两增两控”目标。“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水平。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实现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七)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对接纳税人需求,缩减纳税次数,压缩办税时间,简化优惠办理,优化税后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积极推广网上税务局,网上税务局可办事项2018年增加至285项。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2018年提高到97%。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2018年缩短至0.4小时。出口退(免)税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2018年分别压缩至4个、8个、11个工作日。
(八)优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引导外贸企业积极使用“单一窗口”申报业务,报关报检覆盖率2018年突破70%。创新通关监管模式,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2018年海关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从2018年开始,商务部门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在企业提交最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场办结,而后补齐其他相关资料。
(九)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税费、要素、用工、物流等成本显著下降。2018年,全市实现降低企业成本25.75亿元。
二、主要措施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
1. 实行企业名称当场核准。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申请人自主选择企业名称,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市工商局负责)
2. 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对接中省“多证合一”整合目录,对符合登记、备案性质且运行情况良好,继续推行;若不符合登记、备案性质,及时规范完善,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工商局牵头,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级备案事项被整合部门配合)
3. 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学习借鉴陕西自贸区商事制度改革经验,积极对接做好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全面实施“双随机”抽查,实现“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市政府办、市编办、市工商局、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4. 打破印章刻制行业垄断。将具有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全部纳入公安印章管理系统,原则上一个县区要设立1至2家公章刻制企业,今后每递增市场主体3000家为一档次可批准增设1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完善公章刻制即时自动备案机制,在市、县(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公章刻制窗口,压缩刻制时间,减少中间环节和收费。(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5. 加强各部门间信息的实时共享。利用省市数据共享交换系统,2018年10月底前,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认,支持工商部门与有意愿的商业银行建立专线,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及时解决信息共享不全、不准、不及时等问题。(市发改委、市信息办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等配合)
6. 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坚持“便利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原则基础上,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取消清算组备案环节,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无需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在企业登记时向企业发放涉税事项告知书,提醒企业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宜。2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申请,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市工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配合)
7. 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市人社局负责)
(二)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8. 研究制定《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2018年10月,草拟《实施细则》,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市建规局牵头,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旅发委、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9. 清理规范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不再将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保证金、押金、建筑业工伤保险证明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等作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办理条件。(市建规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0. 建立“汉中市互联网+政务平台”系统。按照中、省统一要求建立完善横向纵向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互联网+政务平台。(市建规局、市信息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1. 出台相关政策措施。2018年底前,研究制定预审服务、多评合审、多图联审等工作制度,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时增效奠定基础。(市建规局牵头,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三)方便企业获得电力
12. 优化办理流程。整合电力企业内部办理流程,健全“一站式”办公,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2018年底前,全市选取1个县(区)开展先行试点并形成经验向全市推广。(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级电力企业负责)
13. 完善“互联网+服务”手段。2018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市发改委牵头,各级电力企业负责)
(四)方便企业获得供水、燃气
14. 取消不必要前置事项。2018 年底前,对涉及企业办理水气报装前置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明确必须办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并形成清单,向社会公布。(市住管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建规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各级供水、燃气企业负责)
15. 规范经营管理。2018年底前,出台规范性文件,坚决取消并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贯彻落实《陕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水气特许经营。(市住管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建规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各级供水、燃气企业负责)
16. 优化行政许可办理环节。2018年底前,对施工涉及的规划、市政、城管、交警等部门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审批办理时限由24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市住管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建规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各级供水、燃气企业负责)。
(五)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
17. 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以“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要求为标准,推动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房屋征收、公安等部门实现信息资源互认共享。2018年底前,全面做好对接全省信息平台办理登记业务、完成不动产交易、缴税与登记信息的交换共享,实现全网办理。(市国土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8. 规范登记申请,优化工作流程。采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模式,创新不动产登记受理和审核方式,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向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相关部门提供便捷、顺畅的登记信息共享和登记资料查询服务。2018年底,全面实现压缩办理时限的工作目标。(市国土局牵头,市住管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六)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19. 努力降低各类成本费用。2018年,严格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工作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 汉中银监分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市资信融资担保公司在全市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形成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2018年8月底,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县域全面覆盖。(市财政局牵头,市金融办配合,各县区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负责)
21. 提升信贷服务水平。2018年,探索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合理设定授信条件,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发放流程。2018年至2020年,不断引导小微信贷业务审批权逐步下放。(汉中银监分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22. 压缩办税时间。大力实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尝试委托第三方办税,逐步推进“以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和社会专业服务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推行全国统一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市税务局负责)
23. 积极推广网上税务局。实现纳税人申报、缴税、发票领用和代开、证明开具、税收优惠办理等绝大部分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加强网上税务局业务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提高稳定性。完善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实现网上税务局操作使用问题远程解决。在办税服务厅开辟网上税务局体验区和自助办税区,加强办税辅导,为纳税人使用网上税务局提供软、硬件环境。(市税务局负责)
24. 持续优化涉税事项办理。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再重复采集。税种认定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企业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由税务机关当场受理,即时办结。(市税务局负责)
25. 减化优惠办理。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逐步推行电子化备案,基本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简化对外支付备案程序,落实境外投资者递延纳税政策。逐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范围。(市税务局负责)
26. 优化税后流程。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监督,规范及减并税务检查。对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压缩退税办结时限,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逐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范围。(市税务局负责)
(八)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27. 提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理时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在企业提交最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场办结,而后补齐其他相关资料。(市商务局负责)
28. 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采取预约办理退税。在全市出口企业中实行个性化服务,积极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采取预约办理退税,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市税务局负责)
29. 加强口岸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汉中海关的设立,持续加强口岸建设,与省口岸办、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安海关和自贸区保持常态化对接协作,缩短进出口通关时间,降低通关费用,利用自贸区的平台,着力打造汉中陆路口岸和航空口岸。(市政府办、市政府口岸办、原汉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优化外汇业务管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负责)
31. 对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国民待遇,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对外籍华人可以一次办理五年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或五年有效期居留许可。(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外侨办按分工负责)
(九)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32. 开展减税降费行动。坚持收费项目清单制管理和公示制度,降低企业非税负担,持续开展减税降费行动。加大降费和收费清理力度,坚持收费项目清单制管理和公示制度,降低企业非税负担,严格落实中省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项政策,确保2018年底实现省级涉及“零收费”目标。(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按分工负责)
33. 严格涉企保证金清单制管理。严格执行《陕西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结合实际,制定公布《汉中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取消市级以下政府及部门违规设立的各类保证金。(市工信委、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34.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奖励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印发的《汉中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区县部门及时兑现人才引进和培育奖励,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在薪酬待遇、生活补贴、住房保障等方面按标准给予支持。(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5. 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2018年扩大全市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力争达到35亿千瓦时,利用谷段低电价政策支持“煤改电”发展,培育售电公司、电采暖用户等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市发改委负责)
36. 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快褒河物流园区等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推进各县区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步伐,着力构建覆盖全市的交通物流网络,全面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运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物流数据开放共享。(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按分工负责)
37. 积极推进物流业降税清费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安排部署,做好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公安交警推动道路货运车辆年检和年审合并;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境内一级收费公路通行费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实现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抵扣;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甩挂运输、农村物流、零担运输试点项目建设。(市交通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按分工负责)
38.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按分工负责)
39. 加大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工作力度。拖欠企业的工程款和物资采购款,市县区政府逐步偿还到位。(市财政局、市住管局、市建规局、市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