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
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
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安系统)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对参加我区2020年7月25日、26日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报考全区公安系统职位考生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0年9月3日—9月7日,以《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上具体时间为准。
(二)地点
资格复审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具体地址:宜居酒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52号,铁路党校对面)。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请于8月30日17: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9月底前毕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持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招考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招录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2年以上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公安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须注明工作单位名称、公安工作类别、工作起止时间、具体工作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职务(正式民警)、负责人警号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工作证明需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或政治部主任(政委)签字并加盖公安局(分局)公章。
7.招考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9.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护照)、《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和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测量体温。
4.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上盖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凭证。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情况、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六)资格复审递补
9月8日12:00前,未接到递补电话通知的,为未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范围。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9月9日9:00,地点:宜居酒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52号,铁路党校对面)。
二、体能测评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对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
(一)时间
2020年9月10日—9月14日,以《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上具体时间为准。
(二)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田径训练馆(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4号,新华广场西)。
(三)有关要求
1.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9月9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
2.考生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护照)、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和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测量后参加体能测评。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4.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5.体能测评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上盖章,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凭证。
(四)体能测评递补
9月15日12:00前,未接到递补电话通知的,为未进入体能测评递补范围。
体能测评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间:9月16日9:00,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田径训练馆(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4号,新华广场西)。
体能测评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
(一)时间
2020年9月19日—9月26日,具体时间详见《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
(二)地点
面试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具体地址:宜居酒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52号,铁路党校对面)。
(三)面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护照)、加盖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合格章的《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以及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测量后参加面试。
2.面试时考生着装大方得体,不得着行业制服等,通常以正装为主或上身着白色等浅色衬衫、下身着深色裤子(裙子)。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按照报名网站发布的《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第一批笔试成绩的公告》附件3的有关要求执行。其中,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查看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471-1237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