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博2024年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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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7 12:28

2024年,欧博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围绕农业机械、农村沼气、畜禽粪污贮存池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农业安全生产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制定2024年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坚决树牢安全发展意识

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议题,纳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全局大会、部门会议等学习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农业生产发展的全领域、全阶段、全过程。持续巩固深化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和作风不实、欺上瞒下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采取切实行动,坚决纠治“四重四轻”问题。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落实行业部门责任。严格落实农业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作为农业生产发展的重点工作,不断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农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认真梳理完善行业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不断加大与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检查执法等工作力度,推动农业机械、渔业等重点领域部门共管共治机制不断完善。指导做好农业生产新行业、新业态的安全监管。坚持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加强预警提示。局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

(二)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拓展延伸,组织重点领域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切实提升业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责意识。督促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常态化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一线人员岗位。组织农业机械驾驶操作、农村沼气池和畜禽养殖贮存池清掏处置等重点人员参加各类技能提升培训或技能比赛,不断提升人员从业技能。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深入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及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着力抓好安全意识、标准化水平、排险除患、基础条件升级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提升现代化管理能力,到2026年基本建立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努力实现“三提、两低、一向好”,即农业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农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农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保持低位,农业安全生产保持稳定向好态势,为全区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畜禽养殖有限空间作业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推进农业生产6个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施行,指导农业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按照“共性+个性”原则,制定农业行业重点领域安全检查事项清单。强化安全检查,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销号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排查整治台账,对重大事故隐患切实跟踪整改销号。对重大隐患未整改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四、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一)农机安全方面。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及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审验、安全执法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持续推进存量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加强牌证回收、报废拆解。大力推动拖拉机“亮尾工程”。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厉查处无牌无证、过期未检、违规载人、拼装改装、悬挂使用无效牌证、变型拖拉机牌证注销后仍然上道路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农村沼气方面。全面排查农村沼气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户用沼气出料、清池、盖板、用气,沼气工程发酵、储气、避雷、阻火、消防设施设备等易发事故关键环节,做好农村户用沼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强化对农户“出料”和“清池”行为的管控,严防农户在未采取保护措施或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进入沼气池,坚决防范有限空间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教育、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

(三)渔业生产方面。切实抓好岁末年初、汛期、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推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督促鱼塘业主定期开展渔业安全自查自纠,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鱼塘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救生设施设备,指导鱼塘业主抓好池埂、堤坝、进排水渠道、供电设施等安全管理,加强养殖设施设备维护。

(四)畜禽养殖方面。开展畜禽养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沼气池、匀浆池、储液池、厌氧池、暴晒池、发酵床、化尸池、刮粪槽、沼液车、青储饲料池(窖)等有限空间的安全隐患。严格执行《畜禽养殖有限空间作业规范》,严防有限空间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排查消防、电路、通风换气等设施设备风险,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养殖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农药监管方面。切实做好农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档案,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定期巡检规定;重点检查农药生产单位易燃易爆原材料、危险生产工艺和生产区线路消防安全风险,严格农药生产许可证核发。组织开展“百县千乡万户”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活

动,强化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和指导服务。

(六)饲料、兽(渔)药、屠宰方面。督促饲料、兽(渔)药、屠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排查整治饲料、兽(渔)药生产单位易燃易爆原材料、高温高压容器、危险生产工艺、粉尘集中区域、生产区线路安全隐患,加强屠宰企业致晕、刺杀、剥皮、脱毛、劈半等生产环节以及消防、供电、锅炉、液氨存储、传动构件等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许可证件是否齐全,是否违规经营禁限用兽(渔)药。

(七)农业生产设施用房、休闲农业方面。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所有人(使用人)和休闲农业业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开展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包括设施大棚、仓储冷链)的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周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和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检查家庭农场等休闲农业场内的线路、安全警示标志、电器燃气等设施设备的隐患,配备标准报警和应急装置情况,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等安全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严格问题隐患销号管理。

(八)农业在建工程方面。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重点检查农业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安全防范预案、安全管理措施、设施设备等是否到位。督促项目承建单位落实转包、外包安全责任,全面维护安全生产。

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赋予的农业农村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执法,从严打击农业农村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经检验投入使用的农业机械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拼装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行为,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强化农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行动,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认真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等关键时段的渔业安全督导检查,全面排查、整改渔业安全隐患。对无处罚权限的,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对涉嫌构成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危险作业罪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定期公布一批农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行为。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

,充分利用制作短视频、发送短信、发放明白纸、印制宣传画册、举办现场活动等方式,深入推进农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农机、农村沼气、畜禽养殖、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定期通过微信群向农民群众推送农业安全宣传警示视频、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安全生产知识。积极参与“安康杯知识竞赛”“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

。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

七、严格落实考核问效

严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及时梳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做法。认真做好各级督察检查迎检备考及问题隐患整改。加强综合督查、专项检查、警示约谈及“两书一函”“三单一书”等手段运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性。严格实行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对因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力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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