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2018年12月28日 国发〔2018〕4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授予刘永坦院士、钱七虎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批准,授予“量子反常霍尔效应的实验发现”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黄瓜基因组和重要农艺性状基因研究”等37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云—端融合系统的资源反射机制及高效互操作技术”等4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小麦与冰草属间远缘杂交技术及其新种质创制”等63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水下发射固体运载火箭系统研制”等2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凹陷区砾岩油藏勘探理论技术与玛湖特大型油田发现”等2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主要蔬菜卵菌病害关键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等148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简·迪安·米勒教授等5名外国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刘永坦院士、钱七虎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扬科学报国的光荣传统和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己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着力实现原始创新重大突破,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破解创新发展难题,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