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于同太平洋岛国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立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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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7 08:00

  新华社苏瓦5月30日电

中国关于同太平洋岛国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立场文件

  中国和太平洋岛国同为发展中国家,在维护亚太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实现可持续韧性发展等方面拥有广泛共同利益。自20世纪70年代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中国同岛国关系蓬勃发展,交流合作不断拓展,涵盖了贸易投资、海洋环境、防灾减灾、减贫扶贫、医疗卫生等20多个领域。中国在岛国实施了近500个成套项目、技术援助、物资援助和优惠贷款项目,帮助岛国建设了道路、桥梁、码头、医院、学校、体育馆等重要基础设施,为岛国培养各类人才约1万人次。中国已向8个建交岛国派出医疗队,惠及数十万岛国民众。中国同10个建交岛国均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1992年至2021年,中国同建交岛国贸易额年均增长13%,扩大了30多倍。疫情前,中国每年有近10万游客赴南太旅游。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中国向岛国提供了多批次疫苗以及各类抗疫物资。中国和岛国之间已结成22对友好省市。中方将坚定不移深化同太平洋岛国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太平洋岛国命运共同体。鉴此,中方愿提出以下愿景和设想:

  一、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倡导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

  二、尊重太平洋岛国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太平洋岛国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坚持不干涉太平洋岛国内政。赞赏太平洋岛国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理解支持中方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

  三、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共同促进地区和平和安全。维护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的国际核不扩散体系,支持南太平洋无核区建设。打击包括网络犯罪在内的跨国犯罪,共同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

  四、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在国家发展规划、经济特区建设等方面互学互鉴。开展创造就业和减贫经验交流,推动彻底消除贫困。

  五、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同太平洋岛国“2020-2025太平洋贸易援助战略”“地区电子商务战略”“太平洋高质量基础设施倡议”等地区合作倡议的对接,深化基础设施、农林渔业、能源矿产、信息通讯、电子商务以及旅游等领域互利合作。

  六、继续通过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等场合协助推介太平洋岛国优质产品和项目,扩大太平洋岛国农产品等优质特色产品对华市场准入。

  七、充分理解海洋环境对太平洋岛国的重要性,支持岛国保护海洋生态,开展海洋预报与灾害预警合作。

  八、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继续向太平洋岛国提供援助。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向太平洋岛国提供所需的抗疫帮助。

  九、鼓励人文交流,加强青年、体育、文艺、高校、智库、妇女、新闻等方面交流合作。支持有意愿的太平洋岛国机构同中方合办孔子学院、孔子课堂。探索开展文化产业合作。

  十、继续向太平洋岛国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各类培训名额。支持地方深化交往合作,推动更多省州市结好。

  十一、按照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促进各国绿色低碳发展。深化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充分认识到太平洋岛国在气候变化危机面前的脆弱性,助力岛国建设具有气候韧性的蓝色经济。

  十二、坚持多边主义,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维护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小国家的正当权益。

  十三、推进全球发展倡议,支持岛国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十四、积极探讨开展对太平洋岛国三方合作。

  十五、中方尊重太平洋岛国意愿,尊重太平洋岛国地区既有合作机制和安排,愿在同岛国友好协商基础上落实上述愿景,并推进以下具体合作:

  (一)定期举行中国-太平洋岛国外长会。

  (二)任命中国政府太平洋岛国事务特使。

  (三)继续举行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

  (四)继续举行中国-太平洋岛国农业部长会议及相关配套活动。

  (五)建立中国-太平洋岛国农业合作示范中心,继续向岛国派遣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提供农用物资和机械设备并开展人员培训。

  (六)建立太平洋岛国菌草技术示范中心,在具备条件的太平洋岛国推广菌草种植技术,助力岛国改善民生。

  (七)建立中国-太平洋岛国灾害管理合作机制并设立防灾减灾合作中心,适时举办首届中国-太平洋岛国灾害管理合作论坛。

  (八)启用中国-太平洋岛国减贫与发展合作中心,助力岛国加快减贫脱贫。

  (九)中国-太平洋岛国应急物资储备库将在太平洋岛国设立分库。

  (十)通过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为太平洋岛国培训人才,继续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

  (十一)举办中国-岛屿国家海洋合作高级别论坛时,邀请太平洋岛国参加。

  (十二)鼓励并支持航空公司在疫情得到有效管控后,开通中国与太平洋岛国之间的航线航班。

  (十三)举办中国-大洋洲及南太地区国际贸易数字博览会。

  (十四)为太平洋岛国举办治国理政与发展规划专题研讨班。

  (十五)举办太平洋岛国青年外交官培训班。

  (十六)2020年至2025年向太平洋岛国提供2500个政府奖学金名额。

  (十七)2020年至2025年向太平洋岛国提供3000个人力资源培训名额。

  (十八)2022年在“中国-太平洋岛国抗疫合作基金”名义下追加提供资助。

  (十九)向所罗门群岛、基里巴斯等岛国派遣中国医疗队。

  (二十)未来5年向太平洋岛国派遣中国医疗队200人次。

  (二十一)继续向太平洋岛国论坛提供捐助。

  (二十二)继续向太平洋区域环境规划署提供捐助。

  (二十三)中国广东省愿根据太平洋岛国需要向社区提供民生援助。视疫情派遣10批医疗队、5至10批文艺团赴太平洋岛国巡诊、访演,向太平洋岛国提供600个各类培训名额。

  (二十四)天津市2022年将提供首批奖学金名额,资助太平洋岛国留学生赴天津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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